九龙水电项目仲裁案工程造价鉴定

2021-11-17 22:10:06

申请鉴定人:九龙县汤古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人:重庆仲裁委员会

委托人委托鉴定人为以下内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服务∶

1、涉案工程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九龙县汤古、中古、日鲁库水电站;2)、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3)、项目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4)、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约33500万元;日鲁库、中古、汤古三个水电站及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装机规模∶日鲁库3×2MW,中古2×7MW,汤古2×12MW。分别包括但不限于取水枢纽、引水系统、压力前池、压力管道、主副厂房、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并网设施(含并网所需的计量、通信、调度自动化)、水环保、临时工程等。

2、业务范围(鉴定项目)∶1)、对葛五公司已完工程合格部分的工程量的造价进行鉴定;2)、对九龙公司因葛五公司工期延误造成的工程增加成本的损失进行鉴定(即以合同约定的材料、人工、机具价格等价格与申请仲裁日<2018年6月20日>的人工、材料、机具价格的价差计算);3)、对九龙公司从 2013年2月2日起因工期延误产生的项目管理支出损失费用进行鉴定。

3、鉴定类别及主要工作内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鉴定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合同项下鉴定服务范围内的事项进行鉴定;提供鉴定方案;现场勘验;在本案工程质量鉴定报告送达鉴定人并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75 日内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正式报告和(或)合法有效的鉴定意见书(有争议时除外);按时出庭解答专业性问题、接受本案当事人质询等。


已经到底了